院字〔2013〕139号
各系部、处室:
现将《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进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1月14日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进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进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具有丰富教学经验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的示范和传帮带作用,指导帮助新进教师尽快地适应教学工作,熟悉教学过程,掌握课堂教学的方法和技巧,胜任教学工作,促进我院整体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新进教师导师制,帮助新进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提高新进教师教学科研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二、实施对象 本实施办法中的“新进教师”是指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不满一年的新进专任教师。
三、导师基本条件
1、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
3、能履行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导师工作职责。
4、导师选聘以专任教师为主,专任教师资源不足的,可选聘行政兼课教师。
四、导师工作职责
1、对新进教师进行师德教风教育,传授科学的教育教学思想,培养新进教师实事求是、严谨踏实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精神。
2、负责制定新进教师培养计划,提出培养目标和措施,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帮助和指导新进教师制定自学计划,督促新进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完成培养计划。
3、指导新进教师掌握所任教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重难点以及与本课程相关专业的前沿知识,培养其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吸收青年教师参与科研工作。
4、指导新进教师撰写授课计划和教案,制作电子课件,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熟悉并把握教学环节和教学规范。 5、在培养期内,导师听课不少于10学时。
五、对新进教师的要求
1、虚心向导师和其他老教师学习,主动接受导师的指导,在培养期内跟班听课不少于20学时,每次听课均需做好听课记录。
2、在导师的指导下,自学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高等职业教育理论,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并撰写读书笔记。
3、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习和掌握包括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答疑、教学实验、考试命题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要求和方法技巧,并有完整详细的教案和教学后记。
4、培养期满后,将个人培养总结和培养期间的读书笔记、听课笔记、教案、教学后记等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六、新进教师培养期限 新进教师的培养期为一年。培养期考核不合格的,延迟定职定级,并继续实施培养。
七、组织管理与考核
1、新进教师导师选聘工作由各教学系部具体负责实施。受聘导师聘书由学院统一颁发。
2、教务处、组织人事处负责检查督促各教学系部落实导师制的情况,并组织专家组对培养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依据主要包括导师的综合评价、培养对象的上报材料、教学督导组听课情况、教学质量年度考核结果等,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3、为保证培养质量,每名导师原则上只能指导1名新进教师。对导师资源不足的系部,每名导师指导新进教师最多不超过2名。
4、学院对导师进行课时补贴。导师每指导一名教师,每学年补贴40课时,课时费标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发课时补贴。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